通过密聊软件找到了一份“好兼职”,用自己的银行卡代他人转账、提现,轻轻松松获得高额“好处费”,却让误以为是“天上掉馅饼”的“90后”青年李某陷入“牢狱之灾”。

“放心吧,这肯定没问题”
李某是一名企业员工,收入微薄的他却心怀暴富的美梦,苦于发现商机却没资金,最终决定通过网贷平台借款创业。然而,天不遂人愿,创业的事儿最后还是黄了。
2022年9月份,做生意失败的李某为归还网贷平台欠款,开始在网络上寻求兼职,偶然间通过“翻墙”软件在“Youtube”上看到一个视频,介绍说提供银行卡进行代收代付便能挣钱。心动的李某立即根据该视频的操作说明下载了密聊软件“纸飞机”,并添加了对方的频道号。一名自称为“王哥”(化名)的人告知李某,让他提供银行卡是用于给一些赌博平台代办充值、提现或转账业务,每利用其银行卡转账1万元便能获得80元的“好处费”,并贴心表示可以为其报销路费及食宿费,李某无需提前垫付任何费用。
在“王哥”多次保证这个活儿不仅零成本、见钱快,而且安全无风险后,经受不住诱惑的李某于2022年10月7日从山西省侯马市前往福建省龙岩市,次日就将自己名下六张银行卡、手机卡提供给“王哥”进行操作转账,并配合对方进行刷脸验证,从中获得了“好处费”10700元,当晚银行卡便因交易异常被冻结。
“自首吧,你犯了帮信罪”
因银行卡被冻结,丧失了“利用价值”的李某也待不下去了,第二天就决定启程返家。到家后的他却越想越不对劲,自己的银行卡只是转了几笔账,怎么就会被冻结呢?
“王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交易都是安全的吗?”前往银行咨询时,得知自己的银行卡竟然是被公安机关冻结的,李某顿时感觉事情不妙,赶紧通过“纸飞机”联系了“王哥”。不料对方却回复他:“你别慌呀,如果警察找你的话,你就说自己用银行卡参与赌博了,或者说你被人骗去贷款了,公安局也拿你没办法。”随后,李某发现自己不仅再也联系不上“王哥”,而且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也被“王哥”彻底清除了。
经过咨询律师,李某才知道由于自己的无知和心存侥幸酿成了大错,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追悔莫及的他最终选择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赃款10700元。经查证,李某提供的银行卡在2022年10月8日当天的支付结算金额达149万余元,涉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起。
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向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考虑到李某系初犯、有自首情节,并且认罪认罚,已经向公安机关退缴违法所得,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可以适用社区矫正,临汾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以李某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6日向临汾侯马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该量刑建议,于2023年4月13日作出一审判决。李某认罪服判未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警惕吧,贪小利吃大亏”
“我非常后悔自己所犯的罪行,以后一定对法律心怀敬畏,再也不做任何违法犯罪的事。”李某的当庭忏悔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深思:“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呈高发态势,其中收购、出售、出租银行卡和手机卡的‘两卡’行为是目前司法实践中‘帮信罪’适用最多的一种类型。密聊软件因为聊天记录无法被监控和追踪,尤其是‘阅后即焚’的功能,更加方便犯罪分子在‘借卡’后销毁犯罪证据,为各种网络犯罪提供了很好的犯罪土壤和身份保护,形成了一种难被监管的‘灰色地带’。”
该院通过对以往办理的“帮信罪”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发现该类犯罪的涉案人群呈现年轻化、无业或者低收入、低学历的特点。当前,部分不法分子还会利用密聊软件诱导未成年人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帮凶”。为从源头上遏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的发生,该院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理念,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设新媒体普法小课堂、青年干警夜市普法摊、人才市场检察服务站、普法宣传“五进”活动等形式,充分结合办案实践和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向群众宣传电信诈骗、帮助网络信息犯罪等多发性网络犯罪的表现形式、防范要点、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醒群众要规范使用手机卡、银行卡,保护好个人信息,谨慎使用密聊软件,拒做电信诈骗工具人,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沦为“帮信卡农”。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