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驶进汾西县僧念镇段村,沿着平整的柏油马路,一幅美丽乡村画卷徐徐展现眼前:道路宽阔整洁,家庭院落整齐干净,崭新的太阳能路灯整齐地排列在路边,街头巷尾偶尔看到含饴弄孙的老人或田作归来的村民……
段村位于汾西县城东南5公里,全村以种植玉米、养殖、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2014年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94人,2016年,根据临汾市委安排,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选派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干警担任段村第一书记,每届任期两年,至今已有3位干警担任过段村的第一书记。

2022年3月初,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江华履新伊始,就带领全体班子成员赴汾西县段村调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的殷殷嘱托,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检察履职融入基层治理、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大局,用实际行动为汾西县乡村振兴事业“新图景”增添了一抹靓丽的“检察蓝”。
检察公益诉讼发力 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立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是检察机关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有力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契机。”在段村党群服务中心会议室召开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助力乡村振兴座谈会上,姚江华告诉记者。
在“六乱”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驻村工作队与村干部协同组织村民共同开展治理活动,对交通沿线、村庄街巷、农户庭院、田间地头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拆除废弃破旧大棚、覆盖清理建筑垃圾、修缮残墙断壁、清理绿化带、整治线缆,确保了村庄街巷整洁美观、农户庭院干净清爽、田间地头清洁整齐。

临汾市检察院下派段村的第二任第一书记孙波在走访时发现,段村小卖部的自动售水机存在滴漏水、箱体生锈、与垃圾箱距离过近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对直饮水安全性造成影响,这是不是一条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线索?于是将这一发现告知了汾西县检察院。
汾西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迅速反应、主动作为,开展了“保障饮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工作,深入全县8个乡镇对农村饮水安全及自动售水机运营情况进行了摸排、走访,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按类别制作排查清单,梳理排查重点10余项。在履职调查中,发现全县范围内现制现售饮用水机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如出水水质检测不规范、净化消毒设备不达标、公示信息标识不全等问题,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汾西县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此项工作共督促更换过滤水芯80余根,确保了该县自动售水机的水质安全,保证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并出台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意见》,努力将检察能动履职的触角延伸至汾西县的各个山沟梁峁,解决好乡亲们的各类急难愁盼。
未检关爱留守儿童 带动家庭家风建设
段村村民的一项重要收入是外出务工,随着外出人员的增多,村里出现大量留守儿童,这些未成年人大多跟随爷爷奶奶生活,由于缺乏父母的陪伴,缺乏关心关爱和监护力量,极易引发各类社会问题。为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临汾市检察院“青青我心”工作室与驻村工作队联合开展了“父母远行,我为你留守”主题活动。
临汾市检察院、汾西县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们与驻村工作队一起对留守儿童进行了全面摸底,针对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分别制定了个性化的帮扶措施。在留守儿童家里,未检检察官们有针对性地讲法律、讲道理、讲情义,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
在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为孩子们送去法治大餐。法治课上,法治副校长针对学生们关心的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问题,通过引用影视情节和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向学生们讲解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的危害,教育他们要学会控制情绪,规范人际交往,远离校园暴力。还教会学生们认识性侵害,使他们掌握自我保护的技能,远离伤害。通过采取学业指导、成长规划、快乐分享、心理疏导、兴趣培养等常态化帮扶措施,为孩子们开阔了视野,托起了梦想,在留守儿童的心里播下真善美的种子。
法治教育融入日常 培养村民守法用法习惯
“在农村,法治是重点,也是普法难点。驻村工作队员注重发挥双重身份优势,在大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把法治教育融入日常,在群众中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姚江华告诉记者。
下派段村的第三任第一书记兼乡村振兴工作队队长王增华在与村民攀谈中得知,他家有一个亲戚薛某某,夫妻二人都是智力二级伤残,夫妻二人育有2个子女,均为在校学生。家庭日常生活由薛某某哥哥负责照料,经初步测算全年家庭总收入低于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未纳入县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驻村工作队将这一情况反映至汾西县检察院,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即刻安排专人对此事进行全面了解,并以此为切入点,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委会的信息比对、调查走访,最终确定有7户残疾人家庭应该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据此,汾西县检察院撰写了对这7户残疾人家庭的走访情况并制发了《检察建议》。汾西县民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派出低保中心工作人员,对薛某某等7户残疾人家庭进行了重新入户调查,客观公正科学地计算家庭收入情况,并积极指导相关乡镇在一周内完成了低保工作的受理、入户调查及公示工作,最终确定薛某某等7户7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予以确认,并发放保障金。
驻村工作队通过遍访村民,掌握了村民的家常琐事和左邻右舍的矛盾根源,深入家中宣传法律知识,耐心讲解、解疑释惑,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渐培养了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行为习惯。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我们将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刚性,从精准发现问题、提高检察建议质量、强化检察建议效力等方面下功夫,立足检察职能,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姚江华表示。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