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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晋城市阳城检察院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第51期(耕地保护案例专刊)
发表时间:2023/10/13 来源:晋城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近日,晋城市阳城县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第51期(耕地保护案例专刊)。

阳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某项目建设单位临时占用辖区五个乡镇1200余亩土地,到期后未复垦土地,也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该院通过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摸排类案线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督促自然资源、水务、税务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截至目前,督促复垦土地1000余亩,收缴耕地占用税及滞纳金1.3亿余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260余万元,并通过碾压黄土、植被恢复等方式恢复生态环境,在汛期前及时消除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风险隐患。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以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为切入点,建立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并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无人机航拍、实地测绘收集固定证据,通过召开磋商会引入第三方测绘机构凝聚耕地保护共识,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既推动土地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的保护,又维护了涉土地税费类国有财产的安全,为严控耕地保护红线、坚守粮食安全底线贡献了检察力量。

来源:晋城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