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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化身调解员 调解租赁纠纷
发表时间:2023/04/12 来源:晋中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一直以来,胡村镇各村网格员在巡查中始终把辖区群众需求放在首位,达到了民需我帮、民呼我应的效果。最近,胡村镇敦坊村网格员王珈宜再次帮助辖区村民成功解决一起租赁纠纷,获得当事人双方的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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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王珈宜在警网融合站值班时,接到董村村民董某来访,董某自述他是为他的房屋租赁一事前来寻求调解,他于2021年8月将其旧院租给外地村民马某居住,约定每年房租为1600元,按半年付房租,现在马某早已不在其旧院内居住,却迟迟不交齐最后半年的房租。董某说他曾多次与马某联系,但马某说该房租已交齐,拒不承认。

了解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网格员王珈宜第一时间向董某要来马某的联系方式,拨通后说明来意,得知马某现在胡村居住并同意前来调解。不一会,马某也来到调解室,网格员王珈宜先是向马某阐明故意拖欠房租行为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但马某坚持说自己未曾欠董某一分钱,房租提前半年早已支付,还指天发誓,说董某存在讹诈行为。于是王珈宜问马某可有付款凭证和转账记录,马某说都是现金交付,没有网络凭证。而且董某家两个老人不会操作手机,既无协议又无相关收据凭证,这起案件无凭无据,无法判断谁是谁非,一边是老人的不依不饶,一边是马某的坚决态度。于是王珈宜想到一个办法,分别将当事人拉到一边,分开进行安抚。

与马某交心说,发生此事责任在自己,首先你租房应该签署协议,交房租理应留个凭证,这样既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也能有效防范此类事情的发生,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现在董某认定你没给,也没有证据表明你支付了租金,你再想想当时支付租金时有没有第三人在场作证,老人那边我们也再劝说劝说,老人年纪也大了,忘事也是正常。同时,通过情理结合、循循善诱的调解方式,对董某进行耐心劝导,做通思想工作。

最终在网格员王珈宜的调解下,马某同意主动支付一部分租金,董某也在网格员的劝说下,和老伴协商后收取租金,双方签下协议,立下收款字据,该矛盾调解成功。

网格员王珈宜表示: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是每一位网格员的职责,今后将继续做好群众纠纷调解服务工作,为民办实事。

来源:太谷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