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曲沃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积极响应数字检察战略部署,深度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从传统的“个案审查”模式,向“类案监督、主动挖掘”的智慧监督新模式转变,通过模型精准筛查、研判,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件次,并实现了采纳率与回复率双双100%的效果,在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一、 理念之变:从“常规巡查”到“深层挖掘”,让监督更深更专业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院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增强检察干警对模型应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是强化学习提升,树牢数字检察理念。加强数字检察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内涵,检察长带头分析研判最高检模型管理平台新上架的可用模型,及时做好条线安排部署,将大数据思维植入干警内心,将数字检察融入日常办案,增强数字检察建设的紧迫感、责任感。
二是强化理论结合实践,增强数字检察素能。加强对数字化发展趋势及其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理论学习,主动掌握数字检察的核心概念和基本原则,学习与数字检察工作相关的技术知识,包括数据提取、比对、分析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增强运用大数据思维办案和进行法律监督的能力。
二、 维度之变:从“单点查看”到“多维透视”,让监督更准更全面

数据壁垒是制约法律监督广度和深度的关键因素。我院在实践中,着力推动构建 “内部贯通、外部联通” 的数据协同应用格局。
一是向内融合,打通刑事执行检察与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内部检察业务数据,实现线索互联、监督互动。例如,刑执部门与本院案件管理部门协同,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数据,构建筛查模型,成功发现1起重大案件在诉讼程序关键节点存在需提示监督的情形,经依法审查后,确保了相关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体现了检察监督的内部合力。
二是向外拓展,在严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看守所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与协作机制,并将数据来源扩展至房产登记、车辆管理、住房公积金、市场监督、基层组织等更广泛的社会治理数据池。例如,为深化财产刑执行监督,我们通过建立规范的数据协查机制,将法律监督所需的相关财产信息纳入研判视野。通过将裁判执行信息与扩展的财产数据进行智能比对、碰撞分析,发现了1起案件中存在财产刑执行方面需进一步规范的问题。据此,我们依法提出监督意见,并被采纳,有效促进了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工作全面性,提升了执行实效。
三、 效率之变:从“大海捞针”到“精准制导”,让监督更快更及时

传统监督模式下,核查监管活动依赖人工逐案翻阅、实地走访,犹如“大海捞针”,耗时耗力且覆盖有限。大数据监督模型的深入应用,从根本上扭转了这一局面,实现了监督效率的提升。
一是线索筛查从“人工摸排”转向“智能推送”,实现精准制导。针对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羁押期限等高频监督点,刑执部门应用相应的数据模型便可自动碰撞司法、公安、法院等多方数据。系统能够自动识别出“人员轨迹异常”、“财产刑立案超期”、“羁押手续延误”等线索,并精准推送。例如,社区矫正监督模型通过定期比对数据,构建起动态“电子围栏”,一旦发现未经批准外出等情形便即时推送,使监管更加及时。
二是工作重心从“事务处理”转向“专业研判”,实现效能倍增。模型的常态化运行,将检察官从海量、重复的基础信息筛查与手工比对中彻底解放出来。以往需要数人耗费数日完成的初步排查,现在通过“一键筛查”即可生成线索清单。检察官得以将主要精力集中于线索的复核、证据的固定、违法情形的认定以及高质量监督文书的制作上。这种工作流程的转变,不仅大幅提升了线索成案率和监督意见采纳率,更推动了监督工作向专业化、深度化发展。目前刑事执行条线已经应用全国数字检察应用平台监督模型14个,成案30件,已实现一级场景、二级场景、重点场景“全覆盖”。
今后曲沃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继续深耕大数据法律监督这片“沃土”,不断丰富模型库、拓展数据源、深化应用场景,努力实现从“监督数字化”到“数字监督化”的更高水平跨越,以“数字革命”驱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治理贡献更坚实的检察力量。
来源:临汾曲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