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刘某与赵某两家本是多年好友,双方丈夫去世后,却因一笔借款对簿公堂。开庭时,被告赵某否认曾向原告刘某借款,庭审中双方就借款事实展开激烈举证质证,昔日情谊濒临破裂。
庭后,承办法官宋美艳并未简单一判了之,而是耐心为双方释法明理。法官既阐明相关法律规定,又唤起两人对多年友情的珍视,提及双方丈夫去世后各自面临的生活困境,劝说两家应摒弃前嫌、互相扶持。

虽因赵某的房屋无产权证,无法达成以房抵债的调解协议,但法官的真诚劝解打动了双方。判决作出后,赵某表示不上诉并愿积极偿还借款,两家关系逐渐缓和。刘某为感谢法官细致审查证据、倾力修复邻里情,特意送上锦旗致谢。
本案启示:民间借贷需保留书面凭证,发生纠纷时应理性维权。法官在办案中兼顾法理与情理,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能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