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办案质效,8月26日,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行政检察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大会,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海萍,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孟繁荣,市院第五检察部全体干警及特邀检察官助理参加会议。会议由市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第五检察部负责人郝秀兰主持。


聘任大会上,郝秀兰宣读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并介绍了行政检察职能及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梁海萍宣读了《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聘请任晓隆等同志为行政检察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并为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来自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国正公证处的5名专业人员被聘任为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

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结合自身工作领域,就如何做好行政检察工作同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表示特邀检察官助理不仅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与责任,今后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融入检察机关办案团队,发挥好各自在从事领域的专业优势,对专业问题进行指导,努力实现执法司法优势互补,为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
最后,梁海萍向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表示祝贺和感谢,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作为朔州检察的“新成员”,发挥好自身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当好检察机关的联络员、参谋员、研判员,并就特邀检察官助理如何更好履职提出三点希望: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要深刻认识行政机关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专业优势,为针对性开展行政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提供智识支持,切实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
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多赢共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要以特邀检察官助理为联系纽带,深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推进行政检察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合力共创朔州检察新发展,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良好工作局面。
三要严守工作纪律,依法履职尽责。特邀检察官助理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规定,认真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办理具体案件回避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廉洁、规范司法。
来源:朔州检察微信公众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