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促进法治乡村建设、巩固基层政权的重要力量,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庭工作,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全市两级法院的共同任务。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院32个人民法庭紧紧聚焦主责主业,紧密结合辖区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人文特色,以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为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抓实公正效率,主动延伸职能,着力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让我们一同走进大同法院人民法庭这道靓丽的“枫”景线,去感知、领略基层法官干警高质量司法的生动实践和别样风采。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怡红深入平城区调研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平城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罡参加调研。


张怡红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平城区御东中心法庭、马军营法庭和新旺人民法庭,并组织召开座谈会。

会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进会精神,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法庭布局,转变工作职能,着力推动人民法庭高标准实质化运行,人民法庭审判质效进一步提高,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就进一步全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会议强调,一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司法审判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人民法庭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摆在首位。要把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上来,确保人民法庭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要着力推动实质化运行。要紧扣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面向”和“三个服务”的功能定位,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大局,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灵活便民服务形式,通过常驻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定时接待和开通法官服务热线等方式,不断提升法庭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让“小法庭”有“大作为”。三要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要坚持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广泛参与辖区平安建设,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推进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协同做好矛盾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沟通和前端预防化解联动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老百姓的家门口。四要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要紧扣“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实行简案快审、调判结合,提升司法工作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公正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要坚持能动司法、靠前服务,持续深化“优化营商环境,送法进企业”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获得感、满意度。五要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要不断加强与辖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服务基层优势,主动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更好地促进乡村善治,努力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六要精准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要注重加强对辖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通过调解观摩、以案说法、专题培训、经验介绍等形式,对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调解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
来源: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