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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调研+磋商讨论 保护传统村落 留住三晋乡愁
发表时间:2022/05/17 来源:晋城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传统村落传承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民族地域特色,维系着中华文明的根,寄托着中华儿女的乡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调研时关于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院关于开展“保护传统村落  留住三晋乡愁”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要求,近日,阳城检察院开展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

走访调研

阳城检察院党组成员、分管副检察长刘欢社带领公益诉讼团队干警前往北留镇郭峪村、润城镇上庄村、凤城镇南安阳村、河北镇匠礼村、河北镇下交村、次营镇府底村等中国传统村落,积极宣传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意义,实地查看了解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古村落历史风貌保护等情况,发现部分传统村落存在主要位置未设置标志牌、部分古建筑外墙装饰装潢材料与历史风貌不相符、保护责任主体不明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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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还向县住建局、县文旅局调取了传统村落档案、保护发展规划、传统村落申报、文物保护方案等档案资料,详细了解了传统村落保护相关情况。

磋商讨论

针对走访调研中发现的问题,阳城检察院召集县住建局、县文旅局、乡镇代表等召开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磋商会议。会议介绍了传统村落的保护目的、保护现状和开展专项活动的主要内容、重要意义,通报了该院前期走访调研6个传统村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问题的整改及整改期限进行了实质性磋商,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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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乡镇人民政府督促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委将传统村落保护内容写入村规民约,提高村民传统村落和古建筑的安全保护意识。二是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落实设置文物保护标志、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标志,明确保护责任主体、完善保护机制。三是各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做到监管与执法并重,共同落实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四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责,在法律咨询、证据收集等方面提供司法支持。

下一步,阳城检察院将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履职,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力度,形成保护合力,为助力乡村振兴、留住三晋乡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晋城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