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安排工作得交保险,还说投资工地项目能分红,谁知道全是假的……”谈起被骗的经历,几位受害人至今仍懊悔不已。一场以“介绍工作”“投资项目”为名的骗局,让15位轻信者蒙受损失,他们对于找到一份稳定工作的迫切心理,让关某精心编织的骗局有机可乘。

2025年6月,被害人冯某经亲戚介绍联系到关某,委托其为自己介绍工作。当时在工地拉土方的关某碍于情面谎称可以为冯某介绍一个看门的活,并以必须“缴纳保险”的名义收取代缴费用200元。之后,又多次以“安装行车记录仪”“合伙承包工地挖土项目”“投资工程车”等事由诱骗冯某陆续转账10700元。
尝到诈骗“甜头”的关某,自此至2026年1月间,常在乘坐出租车、路边闲逛时主动与人搭话,以虚构“工地投资项目”“介绍工作”等类似手法继续行骗。他利用务工者求职心切、信息有限的心理,以“高回报”“稳岗位”为诱饵,先后骗取另外14名被害人钱款4900元。随后数月里,冯某等15人仅被安排每日开车或骑电动车到工地附近转悠,从事所谓的“监工”拍照工作,甚至连工地的大门都不曾进入,更别提签订任何用工协议。在此期间,关某仅向冯某1人返还5500元以维持骗局,其余被索要工资,均一人分饰两角伪造财务聊天记录,以未到账为由推脱。直至冯某再也联系不上关某,听说他被人堵在工地要钱,才意识到被骗,于2026年1月17日到公安机关报案。

立案侦查结束后,2026年3月20日,案件移送至尧都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关某在侦查阶段已退赔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检察机关严格审查事实证据、依法认定其构成诈骗罪。近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判处关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职应聘要通过正规渠道,投资理财需选择合法途径,切勿轻信“内部渠道”“稳赚不赔”“先交费后上岗”等话术,警惕不法分子以“热心人”之名行诈骗之实。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无论金额大小,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尧都区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在严厉打击各类侵财犯罪的同时,切实加强普法宣传,着力提升群众警惕意识和辨识能力,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平安尧都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临汾尧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