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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有温度 暖心检察解民忧
发表时间:2022/09/07 来源:阳泉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2022年9月6日,秋风阵阵,阳光正好。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王某某的亲属走进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郑重送上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感谢检察机关伸出援助之手,帮助王某某缓解经济困境,重燃生活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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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某某交通肇事一案中,李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王某某相撞肇事,致使王某某左臂二级重伤。承办检察官在审理案情期间了解到,王某某是年近七旬的孤寡老人,既无经济来源,也无儿女照顾,仅靠五保救助在养老院维持生活。其腿部本身患有残疾,后因事故导致左臂活动能力受限,出行依靠亲属搀扶,正常生活受到极大影响。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虽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某13.8万元,但至今仍有12.5万元未执行。王某某四处筹借才勉强支付所需的治疗费用,使得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困窘。

承办检察官在厘清刑事证据和案件事实之余,心系着王某某的艰难处境。随后主动告知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相关政策,指导王某某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资料,在核实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后,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元,解决其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郊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时给予帮助救助。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1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司法救助率达到12.24%,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温情的同时,彰显了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勇于担当的检察情怀。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阳泉市郊区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解决群众困难、彰显司法公正、传递司法温度的重要途径,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切实做到“应救尽救”“主动救助”,用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来源:阳泉郊区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