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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字典里没有“索取回报” ——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耿红英
发表时间:2024/04/25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在临汾市侯马市的大街小巷,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经常能看到一位身穿“家事纠纷调委会”红马甲、脚踏老二八大梁自行车来回奔波的老人,她就是很多人熟悉、且被大家亲切地称为“耿大姐”的义务调解员耿红英。作为一名老党员,年过七旬的她,不拿一分钱报酬,共参与调解各类家事纠纷230多件,得到省市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2021年,耿红英被省司法厅评为“调解之星”。2023年,她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退而不休
公益路上夕阳红

耿红英出生于1949年,原是邮电部第七研究所高级研究员、高级档案馆员。2000年退休后,她自愿继续发挥余热,尽己所能为社会贡献力量,从此踏上了志愿服务公益活动新征程。2019年6月,侯马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决定成立“家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耿红英积极报名参加,成为一名志愿者人民调解员,主动挑起调委会“妇女纠纷调解主任”重担,专门负责调解邻里矛盾、财产纠纷、婚姻家庭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琐碎案件。在她春风化雨般的调解下,一起起“剑拔弩张”的矛盾当事人握手言和。正如她所说的,“作为一名党员,我要为党排忧,为民解难,为社会和谐稳定做我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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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服务
“自行车调解员”展风采

在人人追求高品质生活、频繁更换交通工具的新时代,耿红英的老式自行车已经成为一种特殊标志,看似与当今社会格格不入,实则有着深厚的情结蕴含其中。她说:“我经常走村串巷上门调解,骑着跟我几十年的自行车特别方便,一下就能骑到当事人的家里头。”耿红英调解矛盾始终秉持“以法为依据,以情化纠纷,以爱调矛盾,以诚暖人心”的原则,融真情于事理,以事心双解为目的。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在她的眼里,只要腿勤、手勤、嘴勤、脑勤,做到不图名利、公平公正,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一次普法活动中,耿红英从别人口里得知某村一名70多岁的老人,因家务矛盾在拉扯中被儿媳妇推倒在地,立即骑着自行车赶到当事人家中,通过耐心细致地了解情况,给双方论法理讲道理,当场就化干戈为玉帛。有一起4兄妹继承父母遗产纠纷,3年来经亲友、律师多次调解无果,经过她10次深入家庭调解,20多天后终于达成协议。当事人拿出1000元钱表示感谢,在了解到她是志愿调解、免费服务时,激动地竖起大拇指连说:“志愿服务调解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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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无止境
人生奉献永远在路上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耿红英身上有一种不服老、肯钻研的精神劲头,为了确保政治方向不偏、能力水平不降,更好服务家庭社会,她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法律知识,采取参加国学文化教育、公益读书会、线上调解业务培训等各种方式,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4年来,她和她的团队通过在学习中总结、在总结中完善,结合调解家事纠纷的工作实践经验,提炼出“调解工作4步骤”和“8字亲民调解法”,并先后在山西省、临汾市两级综治业务培训班上进行了分享交流。所谓“调解工作4步骤”,是指“背对背调查”找出矛盾根源,“心对心疏导”消除思想疙瘩,“面对面调解”回归理性状态,“热对热签约”推动案结事解。所谓“8字亲民调解法”,是指理法(明法析理定是非对错)、换位(引导当事人转换角色看问题)、优劣(相互比较降低各自期望值)、互让(各退一步促双方和解)。事实证明,“4步8字法”,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解效率,一起因保险理赔引发的家庭纠纷信访案件,经耿红英及时介入,依法取证,灵活运用技巧方法,10天签订“理赔调解协议”,成功化解该信访案件,解决了政府的后顾之忧。
  在耿红英的字典里,没有“索取回报”“舒服享受”词语,有的只是“服务为民、奉献社会”宗旨。“成就属于过去,做志愿服务的步子永远不能停歇。”已当选为第二届侯马市家事纠纷调委会主任的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