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友善、以和为贵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定分止争、服判息诉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查明事实、公正审判是人民法官的基本素养。面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种种矛盾,安抚当事人情绪、理清各方证据、及时妥善化解纠纷是处理每一起案件的首要方法,案结事了、为民解难是每一次庭审的终极目标。

11月19日下午,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杰开庭审理了两起具有高度关联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原被告基本相同,各方因工程款未结算事宜发生纠纷,同时还涉及承包人和实际施工人的材料费和劳务费支付问题。
庭审现场

朔城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个当事人。刘杰副院长团队的庭审过程只是众多法官和干警日常工作的缩影,他们埋头苦干、披星戴月的身影、认真负责的态度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感动,他们用实际行动切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达到息诉服判的目标,让司法力量温暖人心,照亮归途,努力实现海清河晏、天下大同。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