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房子终于真正属于我们了!”张女士激动地握着房本对协助履行的法官助理边佳说。
近日,临汾中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近十年的房产纠纷案件,并督促双方顺利履行,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对人民法院工作表示高度肯定。

十年纠纷困局:
一纸判决难解心结
2016年,张女士与王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房屋过户手续和剩余尾款支付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
2025年张女士将王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诉讼中,王女士以张女士尚欠五万元房款及延迟支付的损失提出抗辩。
一审法院判决王女士配合张女士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但未对五万元房款及利息作出处理。
这个“半拉子”判决让王女士愤而上诉:“房款都没支付完,为什么让我们配合过户?我们的损失怎么办?”
关键选择:
发回重审还是调解
二审承办法官王永良在阅卷时发现,经过近十年的拉扯,双方矛盾焦点已从单纯的房产纠纷演变为信任危机。基于一审未处理五万元房款等问题,可以发回重审,但简单的发回重审,不仅无法及时化解纠纷,还可能让双方本就尖锐的矛盾更加激化。“现在她们需要的不是另一场诉讼,而是一架沟通的桥梁。”法官决定先尝试进行调解。
调解室里,王女士坚持“先付款后过户”,张女士则担忧:“我付了钱,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剑拔弩张的气氛中,法官开始了调解工作:“咱们今天不谈输赢,先说说这十年里,你们各自为了这套房子跑了多少趟部门?花了多少冤枉钱?继续争下去,有什么好处?”一句“如我在诉”的共情,让双方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
调解破局:
找准症结化解矛盾
审判团队多次组织双方沟通,耐心倾听诉求、梳理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实际履约风险以及再次诉讼带来的各方面压力出发,向双方释明利弊,逐步缩小意见分歧。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于约定期限内配合张女士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张女士在房屋变更登记完成的当日支付剩余房款和利息。
考虑到双方互不信任,为确保调解协议顺利履行,法官主动提供协助,先由买受人将案涉款项转入法院账户,再陪同双方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待过户完成后,立即办理支付案涉款项的相关手续。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官协助张女士将6万元房款及利息暂时存入法院托管账户。法官助理化身“办事员”,陪同双方赴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事宜。
总结复盘:
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
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临汾中院践行 “如我在诉” 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民生案件的缩影。通过主动将调解工作从 “法庭之内” 延伸至 “法庭之外”,将司法服务从 “判决生效” 延伸至“履行到位”,以司法为民的融融暖意,彻底消融了当事人心中长达十年的矛盾坚冰,实现了“案结事了”,提高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临汾中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