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印发《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蒲县山中乡山中村榜上有名。5月25日上午,临汾市蒲县在山中乡山中村举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揭牌仪式。
县委副书记、山中乡党委书记卫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席江红,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席俊峰等县领导及山中乡、民政局、司法局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山中村“两委”班子成员及村民代表等共计50余人参加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荀居龙主持。

揭牌仪式上,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谭源宣读了《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席俊峰为山中乡山中村颁发荣誉证书。县委副书记、山中乡党委书记卫靖,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席江红共同为山中村揭牌并表示祝贺。
山中村党支部书记石金平介绍了创建经验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对乡村治理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极大鼓励。山中村将再接再厉,继续深化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乡村治理典范,努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着力构建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治理新格局,努力为建设平安蒲县、法治蒲县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荀居龙强调,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山中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是全县的骄傲。希望山中村珍惜荣誉,并以此为起点,不断深化基层治理模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基层民主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要不断巩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形成有蒲县特色的法治乡村样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近年来,在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临汾市蒲县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坚持将依法治村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跟踪问效。蒲县司法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用法治思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全县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经过不懈努力,临汾市蒲县已成功创建1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来源:蒲县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