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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火热进行
发表时间:2024/02/29 来源:山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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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院工作安排,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于2月26日至2月29日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山西分院举行,40名来自全省三级院案件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目前正在展开激烈角逐。这不仅仅是一场知识和技能的较量,也是一次对自我提升和进步的探索,让我们来听听参赛选手们的参赛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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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平城区检察院 李雅琼 :

参加这次比赛我最大的收获是明白了一个道理:从事案件管理工作,对各项检察业务部不是‘会’就可以了,而是要‘精’,我意识到我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一是心怀感恩。业务竞赛看似是个人赛,但我们的成绩背后都离不开身边人的支持鼓励。我很幸运有市院领导的悉心指导和经验传授,有同事们的全力支持和不间断的鼓励加油,有队友们的照顾和帮助。

二是功在平时。与优秀的选手们比肩竞赛,我看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四大检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管理业务知识还存在盲点;案件质量评查还不够全面;内部规定掌握不够系统。今后我会持续学习,在工作中多一点思考,多一点探索,用心用情开展好每一项工作。

三是以赛致用。通过竞赛,我切身感受到了案管作为检察业务中枢的职能定位,要实现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仍需‘苦练内功,更上层楼’。我将以此为契机,在日后的工作中永怀进取之心,勇于担当,精益求精,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我所热爱的检察工作中去。

大同市阳高县检察院 任琪霞:

怀着忐忑的心情,我走进了本次案管业务竞赛的赛场。第一天的赛程紧张而激烈,六个小时的答题是对参赛选手脑力和体力的双重考验,竞赛题目则体现了极高的专业性、综合性,涵盖了‘四大检察’,对参赛选手的知识储备、案情分析、文书写作等能力进行了综合的检验。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经过一天的比赛,我看到了自己的短板,找到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对未来有了更清晰的目标。

省院这次精心准备的案管业务竞赛,是一次难得的锻炼机会,让我体验了一把高水准竞赛的紧张。不论是法律政策、案管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还是竞赛心态上,我在短时间内都获得了极大提升,顺利完成了这一场极度耗费体力和脑力的‘战斗’。    

我会以此次竞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积累工作经验、注重日常学习,以眼前有目标、肩上有担当的饱满状态,投身检察工作,点亮青春理想。

朔州市朔城区检察院 刘宝花:

常荣幸有机会参加本次业务竞赛,接到通知时,我既忐忑又很从容,忐忑是因为害怕自己能力欠缺,会辜负大家的期待,从容是因为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我的身后有着坚强的后盾,领导和同事们在赛前的悉心指导、经验传授以及全力支持,让我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备赛和比赛当中去。在竞赛过程中,我对自身各方面业务能力也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看到了平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我将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将此次实战经验化作砥砺前行的动力,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做一名优秀的‘案管人’,为促进检察管理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晋城市泽州县检察院 马慧敏:

作为从事案管工作一年多的新人,在参加了今天的竞赛后,感触颇多:

第一,案管人要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本次考试的第一门综合测试,内容涉及‘四大检察’,考点广、细且密,很多题目感觉在平时都见过,但是具体到细节又把握不准。这其实就是考察平时的工作积累和用心程度,能不能真正做到点面结合,学用贯通。

第二,案管人要具备更高的检察官素养。在第二门的程序质量监管测试中,涉及到对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的办案流程的考察,还有罪名认定的分析。这就要求案管人不仅要懂办案,更要会办案,不仅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否则就难以胜任监督管理的职责。

在这次竞赛也让我看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四大检察’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件管理业务知识还存在盲点;案件质量评查还不够全面。这种差距不是终点,而是新的起点,它提醒我,学习和成长是永无止境的旅程,只有持续当好一个学生,方能从容应对一切挑战和未知。

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 贺伟:

在这次竞赛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尽管本次业务竞赛竞争激烈,但通过与同龄人的切磋,我更深入地了解了自己的真实水平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同时,我也结交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大家相互鼓励,共同进步。这次竞赛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断学习和勇于挑战是成功的关键。我相信这些收获将伴随我一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进一步强化知识储备,不断提高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专业作风和专业精神,更好完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