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朔城区法院执行局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失信”与“失能”分类管理。在“法护金融”专项行动中,既用雷霆手段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又为“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纾困解绑,实现了法律威严与司法温情的有机统一。

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
我院坚持“精准画像”,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核查,严格区分被执行人“主观失信”与“客观失能”。梁昊法官团队在调查中接连发现三位特殊被执行人:身有残疾行动困难者、患脑梗丧失劳动能力者、患小儿麻痹家庭贫困者。经核实,三人确无履行能力,且均无逃避执行行为,故我院未将前两人纳入失信名单,为第三人及时删除失信信息,避免“一刀切”惩戒影响其基本生活。
为“失能”人员纾困解绑
对于有发展潜力的困难主体,我院积极适用失信惩戒宽限期制度。执行局副局长武星光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某农村养殖户因经营亏损导致无力偿还贷款,鉴于其诚信履约意愿明确,临近年关,给予其一个月的宽限期,助其轻装上阵恢复生产经营,尽早还清贷款。
对于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推动搭建和解桥梁。执行局党员突击队接连化解两起特殊案件。被执行人分别因患癌治病、交通事故原因使家庭陷入困境,生活重担全压在配偶身上。党员突击队不仅及时为其删除失信信息,还促成被执行人与银行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为家庭留足喘息空间。
坚决惩治恶意失信行为
在“法护金融”执行专项行动中,我院对有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严重失信行为的109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既让恶意失信者无处遁形,又为“失能”者保留希望。下一步,朔城区法院将持续深化分类管理机制,提升执行靶向性,以精准执行保障胜诉权益,以柔性举措助力诚信修复,为经济社会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来源:朔城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