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开展本年度第三次集中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本次旁听席上坐着70多位特殊观众——来自市政府、市公安局等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他们把法庭当成“课堂”,把庭审变成“教材”,开启了一场生动的“沉浸式”普法观摩。

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本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极具典型性:司机郭某晚上在饭店吃饭饮酒,当晚10点多驾车途中被交警查获,交警部门依法作出暂扣驾驶证、罚款等行政处罚。郭某履行了该处罚决定后,又对执法程序等提出异议,不服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确认案涉《处罚决定书》违法,郭某不服,认为应当撤销案涉处罚决定,故上诉至市人民法院。
“执法记录仪是否全程开启?”“血样提取程序是否规范?”“讯问人员是否是民警?”……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安机关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参与旁听的公安干警表示:“走进法庭,直面司法审查,让我们更深刻地体会到执法必须严之又严、慎之又慎。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可能成为法庭上的审查重点,必须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此次观摩庭审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实践,也是一次行政执法的“体检”与反思。通过旁听真实案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执法干警可以同步检视自身调查取证、程序告知、法律适用、裁量基准等易错环节,真正把审判资源转化为执法教科书,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规范性。当70余名公职人员走出审判庭时,他们带走的不仅是案件审理的法治智慧,更是对“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深刻领悟。
下一步,晋中市将以行政案件庭审观摩为契机,继续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不断拓展法治宣传的方式和领域,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为推进晋中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司法力量!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每一次侥幸,都可能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晋中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