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力量 能动司法
形成晋中实质化审理特色经验

为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2月17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晋中监狱、山西省平遥监狱、山西省女子监狱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海军主持,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及派驻监狱检察人员、市中院分管减假案件领导及工作人员、监狱分管刑罚执行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联席会上,各单位围绕如何把握实质化审理基本要求、审查实体条件、强化案件办理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统一了减刑(假释)案件材料明细,明确了案件办理的证据标准,深入探讨实质化审理工作办法,以促进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
韩海军强调,一要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认识,从办事模式转变为办案模式,坚持以证据为中心,严格审查罪犯服刑期间改造表现的考核材料、认罪悔罪书、自我鉴定材料等证据材料,综合审查判断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二要强化落实司法责任制。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个环节的承办人、批准人等执法司法人员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充分履行相应职能。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单位充分发挥能动性,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作为一种工作创新,不断探索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晋中实质化审理特色经验。
来源: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