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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公安交警8条举措,重拳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发表时间:2023/11/02 来源:晋城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4年2月底晋城公安交警通过以下8条措施在全市公安交管范围开展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全市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1、在各交警大队、中队、车辆管理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通事故处理窗口、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验机构、驾驶人考试场等场所通过扩音喇叭、悬挂标语、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办事群众宣传“黄牛”“黑中介”的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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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重点业务场所设立举报箱,公示监督电话,搜集“黄牛”、“黑中介”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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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交管12123”网上投诉及“12345”推送的举报热线,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发现“黄牛”、“黑中介”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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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大队、各科室梳理三年来全部的投诉举报,从中发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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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全体工作人员签订《承诺书》

5、建立代理人员异常数据预警核查制度,对代理人员办理的车驾管业务进行分析核查,对同一代理人员频繁代办业务、同一代理人员为多名车主办理业务、同一窗口工作人员频繁为涉嫌“黄牛”“黑中介”办理业务等异常情形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启动异常业务调查程序并对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进行业务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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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值日警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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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时监控办公场所

6、 建立健全与治安、刑侦、网安、派出所、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信息线索互通机制,统一收集并逐一进行认真核查,全面覆盖打击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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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所业务大厅设立人脸识别门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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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管业务大厅设立引导员

7、加强暗访检查,发现一批“黄牛”“黑中介”在公安交管领域破坏营商环境的线索问题,有的放失地开展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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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收费标准和业务流程

8、主动对接纪检监察部门,对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线索要及时核查反馈,发现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打击,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涉及公职人员的按管辖权限移交相应纪检监察机关。

同时针对此次依法打击整治“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专项行动,交警部门还开通了举报通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主动监督、及时上报。

举报内容

(一)在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入驻市政务大厅的交管业务窗口、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业务大厅、全市驾驶人考试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机动车检测机构等场所办理各类业务时,发现有“黄牛”“黑中介”代办行为,和默许、放纵“黄牛”“黑中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行为。

(二)其它“黄牛”“黑中介”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举报电话: 

0356-110

0356-2123331(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对举报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晋城公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