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小店法院受理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在2010年7月向原告公司借款,约定按季度还款,但自2011年12月起至今再未归还本息,原告经过多次催告被告均未予以归还,原告向小店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现场
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诉讼标的高达1.3亿余元。因案涉金额较高,小店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案件后,高度重视,分析研判,承办调解员周美玲连续多天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在条件成熟时,及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细致地对账与核算,双方对于欠款事实及数额没有争议。

调解过程中的难点在于双方对于利息的计算和偿还持不同意见,原告作出让步,同意减免部分利息,前提是被告能够一次性付清欠款本息;被告表示欠款属实,但公司资金周转压力大,无力一次性全部偿还,希望能够分期还款。

调解员周美玲背对背分别做工作,现场调解从中午一点一直持续到晚上将近八点,经过7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原告同意分31期履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大大减轻了被告的还款压力。至此,这起金额1.3亿余元的合同纠纷案件仅用8天便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双方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市场主体活则经济大盘稳,在市场主体面临困境时更应得到纾困解难。小店法院将持续致力于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为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晋阳剑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