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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盂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检警两家召开联席会议
发表时间:2023/09/19 来源:阳泉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为进一步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落细落实,协同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和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9月5日上午,盂县人民检察院驻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召开检警工作联席会。盂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及盂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案件管理中心、刑侦大队、秀水派出所等十二支队、所派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盂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尹兰芳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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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由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雁斌领学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和公安部2020年8月21日出台的《关于修改和补充刑事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内容,并针对近期办案过程中检警双方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证据收集方面的认识分歧、法律文书制作以及监督数据情况进行了分析、通报。
  随后,参会人员以盂县当前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类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案件为切入点,对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并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办案实际认真分析问题成因,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
  通过此次联席会议,检警两家形成了三点共识:一是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具体规定,规范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的证据收集以及审查认定工作;二是要切实依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诉讼程序,杜绝程序瑕疵,确保案件质量;三是侦查人员要不断提升法律文书制作能力,严格参照公安部制发的法律文书式样进行写作,实现法律文书价值最大化。

下一步,盂县人民检察院与盂县公安局将继续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强化检警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为刑事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努力实现高质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

来源:阳泉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