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朔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变更抚养权纠纷案,党组成员、副院长、主审法官刘杰在依法作出裁判的同时,附上一封近五百字的法官寄语,以温情笔触引导离异父母聚焦孩子福祉,用司法温度为未成年人撑起成长晴空。

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于2024年8月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女由陈某抚养。2025年8月,刘某以自身照顾女儿更多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抚养权并索要抚养费。法院经审理查明,陈某具备稳定住房与抚养条件,不存在法定变更抚养权情形,而刘某刚参加工作且无独立住房。综合双方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因素,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原则考量,法院依法驳回刘某的诉讼请求。
一纸判决定分止争,法官的责任却不止于此。考虑到案件涉未成年人权益,刘杰特别撰写寄语,直指“孩子的幸福不应成为抚养权筹码”,呼吁父母放下怨怼,将目光投向孩子未来。“爱不是占有,而是成全”“父爱母爱应无缝衔接”等恳切文字,打破了冰冷的法条界限,引导双方从“争夺抚养权”转向“合作育儿女”。

这份法官寄语,是朔城区法院深化家事审判改革的生动实践。该院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模式,推动法官从“裁判者”向“纠纷化解者”“情感修复者”转变,将法理与情理深度融合,在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着力弥合家庭情感裂痕。法律为盾筑牢权益底线,亲情为舟载满成长暖意,这份充满温情的司法探索,让司法正义更有温度。
来源:朔州朔城区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