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给我重返校园的机会,我现在正在积极准备高考,也会珍惜这次机会,好好学习,以后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一名涉罪未成年人激动地向检察官诉说着。

近期,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考察期满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帮助未成年人顺利返回学校。2023年2月份,被不起诉人小李通过“蝙蝠”APP联系了一名推广赚钱的陌生网友,对方以客服对接业务为由(代拨打电话),让小李从中非法获利,每工作两小时获得200元的报酬,工作九小时结一次账。2023年2月15日,小李要外出务工,并打算找人进行设备操作。2023年2月21日至25日,小李共联系4名未成年人作为下线在网上办理了中国广电手机卡。由小李通过“蝙蝠”APP接受上线的指令,由下线利用四部旧手机及两根数据连接线实施拨打诈骗电话。该案侦查终结后,被移送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过审查案卷、讯问未成年人,认为对于一时糊涂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小李,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设定了7个月的考察期,同时委托社工进行针对性的帮教活动。


了解到孩子有强烈的复学复课愿望后,承办检察官多次与家长和学校沟通,结合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详细阐述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强调针对未成年人应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未成年人重返课堂,安心放下包袱回归学校,回归正常生活。考察期满后,检察官依法进行了不起诉宣告训诫会,会上检察官、侦查人员、帮教老师、法定代理人依次对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教育,叮嘱未成年人务必深刻反思、以此为戒、吸取教训,迷途知返。
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司法政策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人文关怀,传递了司法温度,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了司法权威。临汾市汾西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好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用好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把帮教工作贯穿始终,做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的“后半篇文章”,为迷途的孩子照亮前进的方向。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