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案管办”)作为对外的“窗口”,严格落实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案管部门干警闻令而动,时刻坚守岗位,在关键节点彰显担当作为,既在保障检察办案工作正常运转的同时,又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案管窗口不“空窗”
主动保障司法办案
主动加强与市公安机关、市中院和市检察院检察官沟通,引导公安机关、法院和各基层检察院分批次移送案件,对移送案件均做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案管办共受理新案件41件,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先移送纸质卷宗,审查后再制作电子卷宗的做法。对于疫情原因不能接收纸质卷宗的案件,案管部门在受理后,主动刻录电子卷宗供承办人阅卷,确保案件办理不受疫情影响。
日常工作不“停摆”
主动提升业务能力
坚持做好数据报表、流程监控、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常规工作,对办案流程进行动态监控,对案卡填录进行及时核查,保证在疫情防控期做到日常工作不停不等不拖,全力为检察官办案做好服务保障,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参考依据。同时,案管办为了进一步提升市县两级检察院统计员的统计分析水平,积极筹备业务培训工作,并认真制作完善山西检察高质量发展标志性指标的解读课件,做好指标解读准备工作。在努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的同时,服务全市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
律师阅卷不“延误”
主动拓展服务渠道
积极引导相关诉讼参与人、律师等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12309网站、电话等方式查询案件诉讼进程情况。疫情特殊时期,为确保防疫安全,案管办坚持“零接触”阅卷,鼓励律师采取网上阅卷,在电话查询时,主动告知网上阅卷流程,对不符合网上阅卷的,主要采用线下见面和邮寄方式处理。具体操作方法是先引导律师在12309网站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再分情况处理。对于本地律师,按照提前预约的时间,将所需材料刻录成光盘直接交给律师;对于外地律师,刻录好光盘后,邮寄到律师所在地区。这样既符合疫情防控需要,又节约了时间成本。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案管办共提供律师阅卷18件,线上阅卷1 人,线下邮寄光盘1件。
疫情防控不“缺位”
主动抓实防控措施
案管办在有序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主动加强内部防疫,及时配用具有紫外线杀菌,灰尘过滤等功能的卷宗文书专用消毒柜,案管人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将文书及案卷放入消毒柜中进行消毒,并按照设定的消毒时间完成对案卷材料的消杀工作。
下一步,案管办将根据疫情防控的新动态、新要求、新任务,继续用实际行动认真完成每一项工作,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检察服务,为打赢本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
来源:晋中检察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