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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城区人民法院公正高效执行涉军案件获赞
发表时间:2024/03/07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近日,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法院仅用46天成功执结了一起标的为腾退土地的涉军执行案件,用司法利剑成功维护人民军队合法权益。

案件经过

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与被告王某签订“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将原告所有的土地租赁给被告王某用作库房使用。合同履行期满后,王某拒不将租赁的土地返还给原告。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原告提起诉讼,经本院审理,判决被告王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将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返还给原告。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以多种理由继续非法占用土地,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1月21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案涉及人民军队,朔城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代院长李华亲自制定执行方案,对该案开辟快执绿色通道,分管领导马骏、执行局局长卢英杰等执行局干警在立案后,当即奔赴现场勘察,发现现场情况复杂,被执行人拒不到场,强制腾退难度较大。执行局法官遂调整执行思路,与当地乡党委政府、村委会多次座谈,利用春节被执行人王某在家的机会,共同与王某沟通协调。

2月19日,在多方努力下,被执行人王某同意主动将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返还给原告,但需要一定时间搬离自有物品。经与原告协商,同意再给被执行人空出半个月时间搬离其自有物品。3月6日,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与被执行人王某,在本院签订协议,正式将合同约定的租赁土地返还给原告。

该起涉军案件从执行立案到实际执结仅用46天时间,执行干警克服现场情况复杂、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春节假期以及突发的恶劣天气,展现了法院公正司法、高效执行的良好形象,获得当事人的赞誉和好评。

近年来,朔城区人民法院始终秉持“涉军维权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涉军纠纷,为涉军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从而践行了“军人为我们保家卫国,我们为军人保护亲人”的庄严承诺,为拥军拥属、双拥创城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来源:朔城区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