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法庭揭牌、庭审观摩、并法星光论坛……太原中院与山西大学的院校合作,就是一场理论与实践的“双向奔赴”。
Part.1
校园法庭揭牌仪式

为进一步强化院校良性互动,实现司法实践与法学教育的互促共赢,6月29日上午,太原中院与山西大学合作共建的“校园法庭”正式挂牌成立。山西大学聘请太原两级法院35名法官作为校外实践导师并颁发聘书。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出席仪式并致辞。
山西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岩表示,山西大学是全省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和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校园法庭的建设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打通院校合作“最后一公里”的有效举措。希望法学院能够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同司法部门的联系和合作,推进协同育人新机制,共同打造更具规模、更大效应的院校合作新模式,共同培养在法治山西、法治中国建设中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于昌明指出,山西大学和太原法院的交流由来已久。当前,新发展阶段涌现出新的法律问题,法院需要专家学者的助力,研究解决困扰司法实践的真问题、新问题;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践,太原法院可以为山西大学的师生提供丰富的素材,与时俱进合作开展深入研究。希望太原法院与山西大学能够持续深化院校合作,创新合作方式,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揭牌仪式

法官受聘为校外实践导师并颁发聘书
Part.2
校园法庭庭审

揭牌仪式结束后,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在校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黄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山西大学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了旁听,并在山西大学校园网同步直播。

庭审中,主审法官李栋林围绕是否构罪、量刑标准等焦点问题,适时询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意见。整场庭审活动秩序井然。
本案被告人为在校大学生,把庭审开进校园对大学生有深刻的教育意义。这也是山西大学模拟法庭建成以来,首次开展的真实庭审。
Part.3
并法星光论坛
太原中院“并法星光”论坛走进山西大学,为法学院的学子们带来了订单式的普法宣讲和法学前辈独特的人生感悟,并与同学们互动交流。

黄某某案的典型性在哪里?对大学生有什么样的启示?此类案件定罪量刑时会考虑哪些因素……李栋林法官就地取材以案释法。
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庭长申延艳结合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大学生犯罪案件情况,开展法律宣教。
拒绝内卷,拒绝躺平。就业困难对于勤奋的人来说是伪命题。锻炼韧性、兼顾实践……小店法院副院长王剑结合近三十年的民事审判工作经验寄语法学学子。


同学们互动提问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康作总结发言,希望用好合作平台,让院校共建取得更多成效。
今天的活动只是太原中院、山西大学院校共建的起点。
今后,
双方将深化合作,共赢共进,
争取实现“1+1>2”的良好效果,
共同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太原篇章贡献我们的力量!
来源:太原中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