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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 应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发表时间:2024/07/25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卢霞 审核人:申末娥

近日,应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朋友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纠纷,修复了友情。

案件回顾

李某从事钢材销售,袁某因购买钢材与李某结识并建立了业务关系,多年来一直交情甚好。2012年,袁某在李某处购买了钢材,先后支付了一部分货款,但因袁某生意失败,资金紧张,剩余部分货款一直未结清。李某遂向应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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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先坐旁听席 再坐审判椅

开庭前,法官秉持“旭辉工作法”中“要把屁股坐在老百姓一面”的理念,坐下来和当事人聊天,让他们把话匣子打开。聊天过程中,法官意识到双方虽态度强硬、寸步不让,但李某年事已高,袁某现状不是很好且他认为李某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就此争议很大,单纯的判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可能进一步僵化双方关系,影响后续欠款履行甚至案件执行工作。在了解基本案情的情况下,为更好地了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症结,尽力缓和分歧,法官决定通过庭审让双方充分进行证据交换和辩论,然后再最大限度寻求双方争议突破点。

先上公正轨 再开效率车

庭审气氛紧张激烈,双方各执一词,但当法槌落下后,两人却长舒一口气。法官感觉机会已经成熟,便向当事人释法析理,从情理上劝解双方珍惜多年友谊,从法理上分析责任和义务,讲清法理、讲明道理,并劝导袁某不应因其他原因迟迟不给付李某钢材款,影响多年交情,李某也应了解袁某现在的经济状况,可以适当减轻其负担,给其一些时间筹款。经过对双方的多次耐心劝导,面对面沟通,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袁某随即付清了钢材款,昔日反目的朋友关系也重归于好,双方均对承办法官对该案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本次案件,法官通过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与双方当事人共情,案件高效办结。

如我在诉心不改 久久为功不负民

应县人民法院法官一直努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找寻一种平衡,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能修复双方间的感情。下一步,应县人民法院将深刻领悟韩旭辉“五先工作法”,通过“情理法”结合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力促案件能够案结事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