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高平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发现涉古树名木保护不力线索15件,立案15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份,适用磋商程序办理11件,已收到全部整改回复,取得了显著成效,正在让古树名木“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积极走访调查,确保做到“底数清”
主动与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接,准确掌握全市古树名木数量、属地、责任管辖等情况。经统计,高平市现共有古树名木265棵,其中树龄300年以上的一级保护古树70棵,一千年以上的古国槐、侧柏等17棵。积极深入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委进行实地调研,全面排查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及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发现15棵古树存在枝干被电线铁丝缠绕、枝杈断裂,树干中空、腐朽严重,树旁垃圾杂物堆积、管护措施不力,未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等问题。结合调查结果,对每一棵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均建立问题台账,详细记录其生长、保护状况等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立足公益保护,促进履职“精准化”
对前期调研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评估,对符合立案案件的15条线索全部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办理。随后,对负有管理主体责任的林业行政部门和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古树保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加大对古树名木的日常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潜在隐患。同时,与林业部门、各乡镇(街道)共同召开磋商会,就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达成共识,从加大资金投入、夯实保护责任、完善保护机制等方面提出具体整改意见。截至目前,市林业局、各乡镇(街道)已完成相关整改工作。
紧盯整改实效,推动治理“长效化”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保护合力。联合市林业部门、古树名木所属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所有古树名木进行再摸底再登记,根据树龄、认定级别等分门别类建立台账,逐一明确管理养护责任部门,同时,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后备古树名木资源排查摸底工作,做到“应报尽报”。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对涉及古树名木案件线索移送共享、协同整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牵头与林业部门、古树名木所属乡镇(街道)建立宣传普及机制,联合组建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小组,加大古树名木保护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群众保护意识。
持续跟进监督,提升监督“附加值”
结合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通过多次实地走访持续跟进监督整改效果。截至目前,涉古树名木保护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聚焦强化古树名木生长保障,市林业部门为全市范围内造册挂牌的70棵一级古树名木办理了累积金额达350万元的我省首单古树名木保险,为应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直接造成古树名木资源流失、死亡等风险提供了全面保障,真正让古树名木“老有所依、新颜永驻”。
来源:高平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