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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聚焦“三个转变”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走深走实
发表时间:2024/06/05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近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小学校开展普法小课堂活动的通知》,针对校园欺凌呈现的新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出现的新动向,从普法层面出实招。中共朔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聚焦“三个转变”,专群结合、循法而行、通联合力,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见行见效。

转变视角学生需要什么普什么

近年来,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青少年案事件总是牵动着人们的神经。治理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事前预防的意义远远大于事后惩治。朔州市从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抓起,紧扣“学生需要什么普什么,学生欢迎什么普什么”,推动普法小课堂进校园敲响法治“上课铃”,深受学生欢迎。

“什么是校园欺凌,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真可怕,我们遇到了怎么办?”……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共青团朔州市委走进朔州市实验中学开展“法润少年 护航成长”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同学们现场兴致勃勃地向工作人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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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验中学礼堂里,“法官·说”开讲了,平日里威严凛然的法官摇身一变成了循循善诱的老师。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刘英以刑事责任年龄为切入点,结合近期热点案事件与青少年学生的心理特点,从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行为以及遇到校园欺凌应当如何维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让学生们深入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性,懂得如何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引导广大学生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不做霸道的欺凌者、助威的附和者、冷漠的旁观者、沉默的被害者,坚决抵制各类校园欺凌行为,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友爱的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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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动漫,也是一场案件的还原,一帧帧画面背后道出了隐藏在校园中的阴霾。同学们还认真观看了最高院制作的校园欺凌案件视频,被告人声泪俱下的反思悔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解说引导激发了学生们的共鸣,让他们在宣传片的教育中深刻明白: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守法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市委政法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牵头,每年开学季都集中开展“法治第一课”活动,组织政法干警走进校园,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依托团、队主题日开展系列普法释法活动。深入解读典型案例、开展优秀法治漫画作品展播、创作校园法治文化作品、讲好“青少年法治小故事”,不断提高青少年普法产品的供给水平和宣传质效,激发了学生学习热情,带动学生身体力行,增强学生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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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法各单位以“六一”儿童节、世界读书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推动青少年普法教育常态化。4月23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关工委为应县第二小学捐赠各类图书700册,市检察院未检干警给小学生送上了自己编写的法治漫画作品,以图文并茂的形式生动地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性侵害、远离毒品侵害等内容,让孩子们在潜移默化中增长法律知识,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5月31日,全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分别开展“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检察院,“零距离”感受法治力量。


转变角色学生从被动接受变为主动作为

朔州市以“青少年视角”为突破口,以激发学生热情为出发点,以学生身体力行为着力点,组织学生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作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杨检察官,我想带孩子们走进检察院,让孩子们零距离接触法律,提高法治意识,增强自护能力。”

2024年3月底,朔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杨丽娜接到了朔州市第七中学政教处主任李宇龙的一通电话,一场春天的法治之约就此拉开序幕。市七中初二年级师生实地参观了市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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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杨”未检团队是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一块金字招牌,热情接待了这一群特别的客人,向同学们积极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毒知识宣传、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常见犯罪案例解读、青少年自我保护知识等法律常识,并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他们的提问,在互问互答的欢乐气氛中引导他们树立防范校园欺凌意识,提高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同学们纷纷表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努力争做遵纪守法的阳光少年。“小叶杨”未检团队自基地成立以来年均接待约4000名学生,通过参观学习,提升广大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小叶杨”未检团队成员全部兼职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进校园、组织法治体验、法治宣传进乡村等普法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常态化。

市检察院将组织学生参与法治实践纳入法治副校长年度考核指标,将配合开展主题普法活动的实际容量、接待能力及实施情况纳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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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礼堂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开庭了……“现在开庭!”在“书记员”严肃认真地宣读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敲响法槌,一起因校内学生口角冲突引发的“李菲菲校园伤害案”在学校模拟小法庭真实上演。一群“小法官”神情专注,严谨地推进着庭审程序,生动形象的现场演绎让法律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呈现在学生面前,让同学们对法院庭审有了更直观的了解,也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让他们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走上“拒绝欺凌 从我做起”签名台“打卡”“留印”。

组织学生参加法治实践已成为朔州市创新普法小课堂的“必修课”,用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采用法治游园、模拟法庭等形式组织学生广泛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指导学生担任义务宣讲员、组织员、引导员,模拟调解员、书记员、公证员,通过身体力行讲述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红色法治文化,参与法治实践,达到感受文化熏陶、浸润法治思想、接受警示教育的重要作用。

转变重心突出目标导向健全机制

朔州市紧盯破除网络有害信息侵蚀、减少不良家庭关系影响、防范校园欺凌行为等问题,高度关注学生中的“易感”人群,突出内化心理认同、外化行为遵循的目标,在健全行之有效的机制上发力。将普法小课堂作为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总结验收指标,推动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创新涉案未成年人帮教路径,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机制,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你认为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危害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该判处怎样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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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民法典宣传月,朔州市司法局组织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走进朔州市一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课堂示范活动。讲师董海为广大师生带来一场“普法小课堂之未成年人的‘双向’保护”主题宣讲。他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从最高检依法对河北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核准追诉谈起,通过案例情景式引入、法条沉浸式宣读、抽点互动式问答等方式,对邯郸初中生被害案涉及的校园欺凌行为特点及欺凌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等法律问题进行了针对性释法。同学们纷纷表示要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

朔州中院、朔州市教育局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法官进校园工作机制的通知》,全市法院委派法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正式启动,朔州中院4名院领导、2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组成4个工作团队,梯次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团队及联络员团队,实现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受到了全市师生的欢迎和好评。

市检察院与共青团朔州市委会签《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殊检察制度中个别事项委托社工组织具体执行的意见》,及时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需求转介至专业社会服务机构,为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专业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帮扶教育等事项。自《意见》签订以来,“小叶杨”未检工作室通过检察需求转介社会工作服务,开展合适成年人到场21次,委托专业社工参与考察帮教53人,通过专业社工开展心理干预15次,开展社会调查43次。通过委托社工组织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针对性帮教,纠正涉罪未成年人的行为偏差,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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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级政法单位携手团委、妇联、乡镇、社区、学校严格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全力构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共同做好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与矫治、司法救助、犯罪记录封存、家庭教育指导、社会观护等服务,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推动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的有效衔接。

全市教育系统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和保障机制。怀仁市走在前、做在先,率先组建起100多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辅导中心,构建起“四位一体”工作体系,被朔州市教育局确定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点。开设心理健康热线5627678和线上心理咨询平台,实现辅导中心+心理老师或班主任+家长三级联动,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帮扶方案,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2024年春季,怀仁筛查84676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监测率达100%。

全市各类普法宣传资源高效整合,相关单位共筹共建,教育部门统一调配,所有学校共享共用,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普法志愿者、心理疏导等人员履职尽责提供资源支撑,促使其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法治安全建设等领域,在关爱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帮教、帮助问题少年和失足青少年思想转化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

来源:朔州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