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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退”到“主动退”,朔州中院解锁退费新模式
发表时间:2023/09/25 来源:朔州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从群众的“急难愁盼”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真心察民情、用热心解民忧、用诚心纾民怨、用公心暖民心,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探索司法为民服务保障便民利民有益实践,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工作生命线。

按下“案款清退”提速键

朔州中院紧紧围绕清干净、清彻底、清明白的“三清”目标,集中开展案款专项清理行动,对历年诉讼费等各类涉案款项进行全面清理,多措并举全力推动案款应收尽收、应发尽发、应退尽退。9月22日,朔州中院举行“诉讼费清退专项活动”启动仪式,为一批案件当事人集中清退诉讼费,按下该院诉讼费清退大提速专项活动启动键。

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此次清退专项活动立案庭负责牵头,经数据库比对,干警们甄别和筛查出未退诉讼费案件清单,建立诉讼费清退专门台账,发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件受理费退付工作的通知》,并以业务庭室为单位,将每一笔款项安排到人,由专人负责清退工作,以确保每笔案款都发放到位。

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立案庭的统一协调指导下,执行局、装备处、各业务庭等多个部门紧密联系、共享信息、相互配合,全面核查在账案款,经核查情况明确的,及时联系当事人予以核发或清退;对暂时无法退付且符合提存条件的案款办理提存手续。

建立督促机制,加速案款清理。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督促机制,强化办案人员规范发放案款意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规范流程、提升效能,简化退费程序,实时公布未清理案款统计实况,对新增退费不及时情况进行通报,对清理不及时的干警及时约谈提醒,做到应退尽退、早退全退,切实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由“申请退”到“主动退”

真没想到,现在法院给退诉讼费这么方便,原以为要经过好几关的签字程序才能批下来,现在只提供银行账户和姓名就可以收到法院转账的退费,这样做真的太便民了!” 在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退费窗口,一位当事人向办理退费的工作人员说。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巩固拓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调在提升审判服务质效上不遗余力做“加法”,群众办事流程、手续、成本上竭尽全力做“减法”,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诉讼费退费由“申请退”到“主动退”,不断为司法为民亮新招,办实事。

一次填好,主动办结,当事人退费“零跑腿”。当事人在立案时,立案部门工作人员向当事人开具《预交(退还)案件受理费通知》,要求当事人一次性备好退费资料,将结案后办理诉讼费退费需要的当事人银行账户、开户行等信息填写完整。案件审理结束,法律文书生效后,无需当事人申请,书记员当即对案件诉讼费进行审核,需要向当事人退付案件受理费的,主审法官自法律文书生效后15日内按照裁判结果确定的内容通过《法院诉讼费管理系统》主动发起退付。经财务部门审核后,诉讼费退付至当事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之前,诉讼费需要当事人“申请退”,现在,在当事人“不知情”“零跑腿”情况下,诉讼费主动退还,赢得了当事人拍手称赞。

诉讼服务“小改革”推动司法为民“大便捷”,朔州中院将继续落实“让信息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的服务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行便民利民举措,改进司法作风,尽快推动退费平台深度运用,从细微处优化诉讼费退费流程,提高诉讼费退费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切实提升司法为民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以务实举措助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让当事人实现足不出户,网上办理缴费、退费。

来源: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