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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三重奏:调解+普法+听证
发表时间:2026/05/25 来源:太原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检察院先帮我们调解矛盾,又给全员普法,再把听证会开到家门口,这才是真正的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古交检察院组织的一场开进房地产企业的职务侵占案公开听证会后,该企业负责人由衷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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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10月,崔某某利用担任某房地产公司管理层职务便利,通过虚构员工工资、伪造老客户奖励等手段,侵占公司资金10万余元;员工康某某在其授意下参与侵占3万余元,二人均涉嫌职务侵占罪。

第一重:先行调解,修复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在阅卷及讯问中发现,本案不仅涉及刑事犯罪,还暴露出两个深层次问题:一是崔某某虽已退赃并认罪,但对企业抵触情绪较大,与企业管理层关系严重撕裂;二是企业在财务管理、项目对账等方面存在明显制度漏洞,部分员工对职务侵占的法律后果认识模糊。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企业内部裂痕也难以弥合,甚至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为此,检察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坦诚沟通,讲清利害关系,促进矛盾化解。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并当面向企业致歉,企业也对二人表示谅解。

第二重:上门普法,源头预防

在促成和解的同时,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进该房地产企业,结合房地产行业真实案例,向财务、销售、工程等关键岗位员工详细讲解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为全体员工开展职务犯罪专题普法,帮助企业从制度和文化层面堵住漏洞,防患于未然。

第三重:入企听证,阳光司法

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在完成矛盾化解和普法宣传的基础上,古交检察院决定进企上门听证,人民监督员、律师、企业负责人、员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受邀参加。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法律适用,结合二人认罪认罚、退赔谅解、与企业矛盾已化解等情节向参会人员说明情况,提出拟作不起诉处理决定,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系初犯、案发后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取得被害企业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角度出发,一致认可检察机关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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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先行调解修复关系,到上门普法源头预防,再到入企听证阳光司法——古交市人民检察院精准落实最高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干扰。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检察履职,为古交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司法屏障。

来源: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