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山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临汾中院:4人获刑!3起养老诈骗案件集中宣判!
发表时间:2022/07/05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微信图片_20220708101153.jpg

为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全面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6月30日,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尧都区、侯马、洪洞法院集中宣判了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1起,涉及被害人344人,涉案金额3417万元。

宣判结果

法院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和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年不等,共并处罚金23万元。

重大意义

集中宣判聚焦以“高息红利”“短期回本”“稳赚不赔”为诱饵的投资理财项目,被告人通过“老妈乐”“SMI中国理财”等非法平台,抓住老年人反诈知识不足、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利用虚假承诺、产品推介、高息返利等各种手段设置陷阱、诱导投资及缴费,假借“养老”之名实施犯罪,被害老年人往往容易为骗子的“热情体贴”所感动、沉浸于“投资养老”的美好期待,成为诈骗分子的“下手对象”。

此次集中宣判,充分彰显了临汾法院依法惩处养老诈骗犯罪的坚强决心,下一步,临汾两级法院将继续突出打击重点,进一步发挥震慑效应,形成对养老诈骗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追赃挽损,做到应追尽追、应退尽退、应赔尽赔,最大程度挽回老年人的经济损失;积极制发司法建议,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诈乱象问题,切实维护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