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年”活动开展以来,晋城市法院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的源头化解和实质化解,健全多元解纷体系,推动完善共治共享共建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以实际行动提升诉源治理效能,以实际效果回应群众期盼。
召开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

6月11日,城区法院在山西银行晋城分行召开了“三晋执行利剑”涉金融借贷被执行人集中约谈会,通过涉金融案件台账内梳理回头看,约谈会到场29案32人。
本次约谈,1件案件当场履行完毕;27件案件达成还款意向签订还款协议,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当场履行到位金额52.55万元;3件执行案中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拍卖自己房产来偿还债务。
便民利民新体验 午间法庭显功效

当事人王某在工厂务工,无法在工作时间到法庭参与调解,得知川底法庭开设有“午间法庭”后,经过预约,双方当事人于中午12点30分到法庭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经由川底法庭出具调解书保障双方权利。
收到调解书后,当事人王某某说:“没有想到在不耽误我工作的情况下,法庭能够利用休息的时间处理矛盾纠纷,非常感谢法庭所有的工作人员。”
“河西人民法庭+N村委会”调解模式 让乡邻纠纷不出村

3月19日下午,7岁的张某和6岁的李某在玩耍时用打火机烧火堆,不慎将邻居刘某的老房子点燃。刘某诉至河西人民法庭。
法庭干警就损害情况到现场进行勘验,发现受损房屋系四五十年代修建,主要用于存放闲置物品,无人居住。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为邻里关系,为避免矛盾加剧,审判团队多次上门协调,但双方对于赔偿金额的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审判团队主动邀请当地村委协助调解。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孩子的监护人当场将赔偿款支付给了原告,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高效调解化纷争 延伸司法触角防未然

近期,北留法庭受理了辖区南庄村杨某与畅某相邻纠纷一案。畅某的房屋由于常年风吹雨淋造成房墙倒塌,倒塌的房墙堆砌在杨某的门前,影响了杨某老母亲的通行,双方协商无果,诉至北留人民法庭。
为防止矛盾冲突升级,赵建平法官带领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在现场从情理、法理等多个方面耐心的与当事人进行沟通,通过一上午耐心调解、释法明理,畅某及杨某均认识到纠纷不及时处理的危害,最终畅某按约定将自己倒塌的房屋垃圾予以清除疏通过道,杨某也按约定安装了落水管确保排水畅通,一起矛盾纠纷得以就地化解。
强制执行兑权益

陵川某建筑公司与某村村民委员会签订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该村村民武某某、司某某以挖机震动导致其房屋受损为由,多次阻止施工,致该工程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无法正常施工。为确保在雨季来临之前完工,该建筑公司依法向陵川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并提供相应担保。陵川法院经审查认为,武某某、司某某阻拦施工的行为对建筑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阻碍了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施工,符合先予执行条件,遂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执行行动中,陵川法院充分考虑强制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集中执行力量进行全程保障,并现场对村民释法明理,既体现执行的人性化,也彰显执行的强制性,经过近5个小时的工作,施工顺利完工,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初夏农作正当时 法官强制腾地疾

在安上村村民委员会与被执行人冯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冯某因资金困难,拖欠村民多年土地租金,投入巨额资金建设的大棚亦无力经营,面临荒芜;已建成大棚经多方寻租,也无人经营;如果将所有已建成的大棚拆除复耕,不仅耗时费力,而且浪费资源。
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多方协调,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将已建成大棚和地面附属物无偿交付村委,由村委管理使用。
5月6日下午,执行法官驱车前往50公里外的执行现场,将涉案34栋蔬菜大棚顺利交付申请人,终于赶在大棚下种前,将案件成功了结。
来源: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