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吉县地处吕梁山南端,黄河中游东岸,户籍人口不足11万,常住人口近9万,是典型的传统农业小县。2010年之前,吉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一审案件不足200件,截至2019年的10年间增长到945件,翻了两番还多。
近年来,面对日益迅速增长的诉讼案件,临汾市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吉县乡村社会治理特点,坚持把推进诉源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主抓手,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诉前调解机制日趋完善。特别是今年以来,积极探索建立“1225”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托底、主动履行、执行保障”的全链条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化解新格局,民商事一审收案数量连续四年持续下降。2020年受理790件,同比下降16.4%;2021年受理767件,同比下降2.9%;2022年受理687件,同比下降10.43%;2023年1-10月份受理467件,同比下降26.57%,走出了一条适合农业山区小县诉源治理的新路径。

出“1225”实招 下活诉源治理“整盘棋”
为全方位整合解纷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解纷服务,吉县人民法院以党建引领法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为目标,从外部社会治理和内部过程治理两个维度出发,统筹推进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和人员配备,积极推动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机制的有效衔接,通过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托底、执前督促、强制等多种方式,创新构建起紧扣一条主线、依托“两大平台”、构建“双循环”体系和打造“五指发力”组合拳的“1225”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
实施“1225”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以来,吉县人民法院2023年1月1日至11月28日,受理民商事案件793件,诉前调解成功298件,进入诉讼程序495件,诉前调解分流率达37.58%。诉前调解分流率与去年相比,提升4个百分点。民商事同期一审收案下降33.33%。

用“法治引领” 防“前端未病”
吉县享有“中国苹果之乡”的美誉,被评为全国苹果最佳优生区之一,苹果产业是全县的支柱产业,更是广大群众的致富产业,关系着千家万户的“钱袋子”。
“大爷,你们的苹果收成如何?”“有什么销售渠道?”“是否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了吗?”
10月份是吉县苹果的销售旺季,吉县人民法院就苹果买卖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和防范风险为题制作专门的法治宣传小彩页,深入田间地头进行法治宣传;为方便更多的群众观看,还将近年来多发易发的苹果买卖合同案例创编成短视频,在吉县人民法院官方抖音和视频上播放,保护果农的权益免受损失。为进一步加大普法覆盖面,强化防“前端未病”作用吉县人民法院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根源,精准施策。通过分析研判在本地高发的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的几类案件,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印发案例解析和法律常识宣讲等方式,开展全方位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法律问题助企纾困,点单普法,帮助企业提升化解法律风险的能力和依法治企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服务乡村振兴,“零距离”普法同频共振。深入乡村“赶集”,深入社区“摆摊”,深入学校“授课”,深入企业“培训”,深入机关“播放”,发放法治宣传自制“口袋书”、法治宣传小彩页,设置法治宣传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让人民群众能够更快、更直观、更乐于学法、知法、用法,实现群众需求与法律服务“零距离”,乡村振兴与依法治理、双向奔赴。

三是法润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设立校园“法官工作站”,组建“培蕾志愿服务队”,以“法治副校长”为纽带,对8名孤儿和113名留守儿童结对帮扶送温暖;联合县妇联成立“吉县婚姻家庭教育法律服务创新实践基地”,构建“法院+妇联+学校+家庭”的校园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共同发力,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融入家庭教育保护之中,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行“坐诊村居” 开“法治良方”
“法官,有人欠我5000元化肥款,我该怎么办呢?”“法官,我们社区有两口子闹离婚,需要您给调解一下。”……不胜枚举的矛盾纠纷就成了吉县法官工作站驻站干警的工作日常。
如今吉县人民法院设立的法官工作站示范点已涉足乡镇、社区、学校、企业。每个法官工作站按照“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驻地民调员”的标准配置,设立了24小时服务专线和微信联络群,通过群众预约和主动入驻调解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法律咨询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三结合”模式开展工作。同时法官工作站辐射带动辖区各村组解纷资源,聚点成面,积极构建“法官+司法员”“法官+妇女工作者”“法官+人民调解员”的多元解纷网络,将诉前调解向前端延伸,最大限度地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实现与基层群众的“零距离”接触,真正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发状态。

以“两大平台” 聚“解纷之力”
“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是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吉县人民法院依托内部的诉讼服务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吉县人社局、吉县总工会、中小企业协会等建立诉前调解协作机制,全面吸纳基层解纷力量,邀请基层治理单位、行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等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形成司法、行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同时吉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通过各乡镇、各社区法官工作站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汇聚各方乡村治理之源,以打造“无讼社区”“无讼乡村”为突破口,引领、带动、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使构建起的“法院+”“法官+”的“走出去”“请进来”双循环体系得以良性循环。
2018年,孙某为白某承包的工地提供劳务,完工后白某共欠孙某劳务费17万余元。后白某陆续支付部分款项,剩余56500元经孙某多年催要未果。2023年3月13日,孙某向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接收案件后,经孙某同意,吉县人民法院立即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托吉县总工会进行调解。吉县总工会接收案件后,通过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双方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审查后出具了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书,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争议处理工作质效得到了提升。

此外,吉县人民法院还主动寻求诉前解纷机制,在县委政法委的指导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成立吉县非诉讼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相关部门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委员会委员,选聘调解经验丰富、为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并与全县80名专职网格员达成共建协议,由网格员担任矛盾纠纷的“吹哨员”“调查员”和法院诉讼的“快递员”。同时秉持“方便老百姓少跑路、不花钱,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服务理念,开辟“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集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远程服务于一体的线上、线下全方位司法服务,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便捷和实惠。
以“审判之力” 助“社会之治”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审判工作永恒的主题。近年来,吉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新时代为民司法理念,牢牢把握“公正”这一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期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只有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才能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情结’,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吉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田亚欣既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安排部署和统筹推进的。该院通过实施“三项机制”,全面促进办案质量。
实施分调裁审机制,提升审判质量效率。该院积极探索繁简分流改革方案,在案件入口对案件作出精准识别、准确分流。优化审判管理,建立速裁团队,对争议较小、案情简单案件进行快速办理,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分流至综合审判庭,由相应的审判团队专业审理,实现繁案精审。今年1-10月份,吉县人民法院诉前分流委派特邀调解员调解案件407件,调解成功264件,成功率为64.86%,诉中案件调撤率为54.35%,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3.76 %。

实施判后答疑机制,助推裁判自动履行。该院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将判后答疑作为“必选项”,实行“针对性答疑+广泛性释法”双措并举,综合运用疏导说理、换位思考等方式,以法释疑、以理劝息,加强服判息诉,抓好诉后把控,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裁定、判决结果,使其自愿接受法院裁判,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实施司法建议机制,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吉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及时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及行业监管漏洞,有针对性地向相关部门提出优化行政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填补制度漏洞等司法建议,并加强跟踪问效。2022年以来,该院针对突出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8份,采纳率为100%。
以“执源治理” 促“共享共赢”
执源治理是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现实需要,是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必要之举,是能动司法的内在要求。吉县人民法院从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着手,积极构建执源治理新理念,主动作为,开拓新思路、研究新举措,于2023年7月成立执行事务中心,推进执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执行事务中心主要承担案件查询、联系法官和对申请执行案件的统一识别、筛选分流以及执前督促任务。同时,执行事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工作站有效联动,把诉调解纷力量引进执前督促工作,打造“执行员+村社干部+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的执行联盟,跑出了执行送达、执行约谈、查人找物、督促履行的“加速度”。
执行事务中心刚一成立,就收到网格员反映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因判决确定的内容未全部执行到位,生活陷入困境。事务中心立即指派执行员调取案卷材料并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原来,该起案件的五名被执行人,均属陕西省籍,案件执行时有两名被执行人因判处刑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而未能执行完毕。执行员当即前往陕西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调查了解,经走访当地派出所、所在村委、被执行人父母,得知被执行人常年在外打工,生活也是不易,办案人员给被执行人父母讲述了申请人的现状,让他们看了家访时拍的照片,希望转告其子女联系法院。不久,被申请人主动来到法院,在履行部分义务后达成分期履行协议。7月18日,申请人将一面写有“善意执行温润如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的锦旗送到了执行事务中心。
执前督促,温馨服务“执前督促履行,正向引导激励”是吉县人民法院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精神的又一举措。该院执行事务中心执前督促团队积极对接审判法官,对生效案件先行进行执前督促,同时对申请执行或恢复执行的案件由执行事务中心在收案后30日内先行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胜诉权益“快兑现”。

今年8月,一王姓男子来到执行事务中心,情绪激动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其与妻子汪某离婚后,汪某不按判决履行对女儿的探望,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考虑到探望权的特殊性,执前督促团队立即联系原主审法官参与到探望权的执行中,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预案。通过审判法官与执行团队的共同努力,王某与汪某对探望权判项的具体履行方式进行了细化,进一步地达成具有可操作性且符合女儿生活学习实际的履行方案。王某撤回执行申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2023年8月14日,一起与某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弄得葛某、梁某烦恼不已。案件审结后,葛某与梁某来到法院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事务中心了解情况后,向当事人发送《自动履行告知书》,约谈被执行人某公司,给其分析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产生的影响,督促说服当事人选择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听取督促团队的分析后,改变了消极抗拒的态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并于8月17日履行完毕,至此葛某、梁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
自中心成立以来,发起督促案件52件,促成执前履行完毕16件,达成和解协议正在履行的4件,履行到位金额251809.56元,占同期已结案件总数的20.4%,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减缓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为当事人尽早地兑现了权益。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