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是爱的港口,婚姻是通往爱的渡轮。风雨同舟路上难免会有磕绊,然而当亲密关系中的矛盾升级为家庭暴力时,就需要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近日,朔州市平鲁区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用司法手段为家暴受害者撑起安全“保护伞”。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康某与安某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近日,双方因家庭琐事引发争吵和冲突后,安某将康某殴打致伤。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康某向平鲁法院提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相关证明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后,严格审核证据材料,分别通知安某、康某来院接受调查。安某承认对康某实施过殴打行为,但称康某也存在一定过错,双方因争吵发生肢体冲突。
法院认为,申请人康某与被申请人安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被申请人安某殴打申请人康某致其受伤,即使如安某所述康某存在过错,也不能成为其实施暴力的理由。安某的行为已经对康某的人身安全造成了现实且紧迫的危险,康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故平鲁法院为康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安某对申请人康某实施家庭暴力。
二、制度解读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若你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可能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申请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申请书。需要载明双方身份情况、具体的申请事项与事实理由。
2.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与户口本(均提供复印件)。
3.证据材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如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与报警回执、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记录家庭暴力发生的视听资料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时效是多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延长。
结语: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强有力的司法禁令,为弱势家庭成员竖起一面坚实的盾牌。家暴不是家务事,沉默不能解决问题。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会为你筑牢安全防线!
来源:朔城区平鲁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