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之前找你们反映的拖欠货款的事情已经解决了,货款都要回来了,谢谢你们啊!我特意做了一面锦旗,今天过来想送给你们……”7月15日上午,当事人王大哥给我们送来了一面锦旗。

王大哥的家属薛大姐是某品牌酒水的推销员,薛大姐从2020年开始向程某供货,截止到2021年累计货款约六千元,期间程某支付过部分货款,剩余货款薛大姐多次追索,程某一直拖欠。后薛大姐意外脑梗,行动不便只能卧床在家,一时之间家里家外的大事小情都落在了王大哥的肩上。面对久拖不清的货款和家中窘境,王大哥走进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大门,寻求法律帮助。朔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民事检察办案团队在接到王大哥反映的线索后,迅速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经审查后决定对薛大姐与程某的买卖合同纠纷支持起诉。经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程某及时向薛大姐支付剩余货款。收到法院判决后,程某及时履行付款义务。至此,拖欠四年多的货款终于结清,王大哥如释重负。再次见到王大哥时,他已是笑容满面,先前的迷茫无奈一扫而光。
支持起诉
民事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者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可以支持起诉。
群众之事无小事,关乎群众的都是大事。今后,我院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为民解难题、办实事,通过高质效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