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引水渠已经修好,道路也已硬化,再过一段时间就准备移种树苗,感谢你们为雨后泥泞道路按下‘清除键’....”。9月20日,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涉及的村委代表向陵川县检察院赠送一面写有“铁肩担道义 爱民显真情”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雨后,大量黄土冲入村道,道路泥泞不堪,行人及车辆难以通行,这严重影响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大雨过后的一天,晋城市陵川县寺湖村党支部书记带着一组雨后的照片与视频来到检察机关,和检察官介绍着村里一条道路因废土倾倒导致雨后难以通行、并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

了解情况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立即赶赴寺湖村进行现场实地勘测,多次询问相关当事人、周边群众、镇政府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经调查发现,某公司在开展建设过程中将产生的弃土委托王某进行倾倒,王某将弃土倾倒在了寺湖村村北、并未采取保护措施,因该处地势北高南低,夏季汛期雨量较大,造成了弃土堆滑坡,泥水冲入村内,道路大量泥土淤积,严重影响村民的生活生产安全。

查清案件事实后,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就监督管理责任和解决方案多次到交通运输、水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就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和企业代表、当事人进行调查了解,组织村委代表、镇政府领导、企业代表等各方人员召开座谈会,进一步了解村委诉求,明确责任主体,商讨解决方案。经过不懈努力,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企业及个人共同出资8万余元,在道路旁修建引水渠,并对弃土堆进行了平整栽种树苗。

今后,陵川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以检察能动履职坚守为民司法初心,用公益诉讼案件效果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来源:山西省陵川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