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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工作
发表时间:2022/07/06 来源:阳泉长安网 责任编辑:刘勇 审核人:靳萍

日前,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举行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就阳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核查或交办违法案件线索一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部分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参与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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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线索系在省、市检察机关加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中发现。阳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对某饭店执法检查中,发现饭店操作间的冷藏柜中存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通过调查得知,当事人在购进涉案批次食品原料时就存在临期和过期的情况,因此提供涉案批次食品原料的供货商阳泉市某豆制品批发部也可能存在出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情形。阳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仅对某饭店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未对供货商是否存在违法情形进行调查或将违法线索交由其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查。

阳泉市矿区人民检察院经过审查,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本案涉及的法律法规作出释明,最后针对是否同意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征求听证人员意见。参会的听证人员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发表了评议意见。他们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向该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规范日常行政执法行为。会后,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了检察建议书。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来源:阳泉矿检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