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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行”合力守护乡愁“守望地”!平顺县检察院为传统村落撑起“保护伞”
发表时间:2023/03/20 来源:长治长安网 责任编辑:靳萍 审核人:申末娥

传统村落蕴含独特的自然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价值,被称为“活着的文物、有生命的历史”,是留住“乡愁”的重要载体。《山西省村落保护条例》颁行以来,平顺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山西省检察院“保护传统村落,留住三晋乡愁”专项行动部署,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取得积极成效。日前,为进一步凝聚传统村落保护合力,构建常态化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平顺县检察院联合文旅、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传统村落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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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立足于平顺县作为传统村落大县的实际,着眼于推动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衔接配合,将传统民居、整体风貌、文物古迹、生态环境保护等与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内容作为相关部门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诉讼协作的重点领域,明确了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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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施行后,平顺县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搭建工作会商平台,相互及时移送线索,并定期对各自办理的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生的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系统性、行业性等问题,会商研究解决方案。对发生的典型案例采取多种方式联合开展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认识。通过多管齐下,做到检察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度融合,形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局面,为守住传统村落的“根”与“魂”,为留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长治检察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