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救助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2022年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0件,同比增长13.2%,共发放司法救助金57.1万元,真正将司法救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主要做法是:
1 突出“开放性”共享
一是外部搭桥加强线索摸排。2022年,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加强与行政机关协作,同妇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社区主动协调沟通,将低收入人员、未成年人、军人军属和残疾人等人群作为重点对象,精准开展专项救助、特定对象救助。
二是内部移送强化同频共振。牢固树立司法救助工作是整个检察机关应尽职责的理念,各办案部门坚持“一盘棋”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大对贫困当事人家庭的关注度,主动告知当事人司法救助的权利和渠道。以“四大检察”职能的内在联系为基础,着力形成控申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要求业务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申诉等案件办理中发现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的及时移送控申检察部门,并在办案中主动宣讲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控申检察部门则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业务部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进行司法救助。
2 注重“组合式”联动
一是畅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救助。针对基层院救助资金存在困难的紧急案件或者单靠基层院救助资金难以有效缓解当事人困境的特殊案件,畅通上下联动救助通道,与市检察院积极沟通形成办案合力,共同实施救助。
二是专项联动,强化保障特殊救助。云冈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协调社区、民政部门,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救助绿色通道,实现信息互通、实时传递,开展对困境儿童的立体化救助帮扶。为了更加直接地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状态,满足其实际需要,控申部门联合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强化与困境儿童结对帮扶,切实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3 强化“治理型”延伸
一是在检察办案中坚持案治一体,延伸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治理的融合互动。通过司法救助将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案件及时导入司法办案程序,更好、更快地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以回访促落实,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对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通过公开听证、实地走访,对在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采取“补救+化解”的原则,及时修复社会关系。
下一步,云冈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把解决因案致贫群众的困难和保障群众利益始终放在第一位,着力推动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通过司法救助工作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的温暖、司法的温情,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来源:大同政法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