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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隰县:温暖困难家庭的一缕阳光
发表时间:2022/12/20 来源:临汾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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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冬时节,寒风凛冽。但临汾市隰县城南乡五里后村的祖孙一家四人心中却无比温暖,他们是一起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属。

近日,临汾市隰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施行“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的多元化救助机制,联合临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共为四名被害人家属(含两名未成年人)争取到国家司法救助金9.5万元,共同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

案情简介

19岁的小雪和两个未成年人小丽(12岁)、小明(10岁)是姐弟三人,2022年3月的一天,他们的父母因感情纠葛发生争吵,父亲闫某举刀砍向孩子的母亲,致其当场死亡。事后闫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闫某被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案发后,小雪和奶奶共同照顾弟弟、妹妹,但刚成年的小雪没有工作,76岁的奶奶年事已高,无任何收入,整个家庭失去了全部的经济来源,这对正在上学的小丽和小明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均为化名)

两级司法救助 照亮成长之路

针对案发后被害人家属没有生活来源且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2名未成年子女后续学习、生活开支巨大,单靠基层院救助力度有限等情况,隰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汇报,市检察院同意立即启动两级院联合司法救助程序。

9月8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及隰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等一行去小雪家开展司法救助调查。经调查,两个未成年孩子目前就读于某一小学,食宿均在小饭桌,周末回家由奶奶照顾;大女儿虽已成年,但无固定工作收入;奶奶已70多岁,平时靠捡垃圾、卖废品维持生活。案件的发生使这个家庭陷入生活困境,三个孩子处于“事实孤儿”的状态。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将他们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进度,最终,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为他们争取到9.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此案系该院首次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的司法救助案件。

推动多元救助 彰显社会关怀

“司法救助金只能救急,难救长远,如何帮助家庭走出困境,尤其是两个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极为重要。”在王军琴检察长看来,司法救助工作需要由输血型支持向造血型发展转变,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

隰县人民检察院以救助精准化和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采取多元化救助策略帮助其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多次召集民政、妇联、团委、教育、政府、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就开展结对帮扶救助、妥善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达成共识。县民政局认定小丽和小明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每月1000余元生活补贴,并适时进行临时性救助;县团委、妇联表示将定期给两个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化解心结,鼓励向阳而生;县教科局、学校表示将时刻关注其身心状态,在不让孩子们感到压力的前提下,给予他们最大关爱;当地村委在其居住院子里安装了安防监控设备,为他们提供实实在在的安全感;大暖公司为他们减免了部分取暖费,在温暖过冬的同时也减轻了他们的生活压力。通过“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救助”联动叠加,使被救助家庭燃起新希望。

签订发放协议 强化资金监管

司法救助金的发放,不仅要救“急”救“难”,更要“救得其所”。为实现对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发放—管理—监督”的全流程监管,让国家司法救助金用好用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我院将与县司法局公证处签订《监管、使用司法救助金的三方协议》,在保证未成年人日常生活开支情况下,将部分司法救助金采用“公证+提存”形式进行监管,确保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挥更大作用。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暖心呵护每一个救助的孩子”,临汾市隰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注重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多重保护,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救助工作,切实提升救助实效,确保司法救助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来源:临汾政法微信公众号